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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说明“夸海口”将受惩处 据悉,2006年青海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以整治化妆品标签说明书违法宣称治疗作用为重点,加强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化妆品企业卫生许可数据库。 在化妆品经营环节方面,将以西宁、海西、海东地区为重点,对辖区内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美容院、美容美发店、化妆品批发市场等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检查化妆品标签、标志、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以及假冒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一号多色染发类、自制自配等化妆品。 在化妆品生产企业方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原料库、原料进出记录、投料记录和在线生产或库存产品等,同时,对宣称具有祛斑或美白功能、宣称具有祛痘,抗粉刺或除螨功能的化妆品和消费者投诉产品重点进行卫生质量专项抽检,并予以通报。 省卫生厅相关部门表示,对于在这次监督中发现的违法产品和行为,将追踪溯源,给予查处,并向社会通报;对于跨省、跨地区的违法案件,及时通报信息,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协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作用,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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